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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買賣流程當你決定要向屋主買房子後,就必須進行一連串包括簽約、完稅、過戶等房屋買賣的手續,而每個過程都要注意,否則就可能發生糾紛。 房屋買賣從簽約到交屋的整個過程大致如下: 一、議價:看完房子後,若有買的意願,一定要向賣方殺價。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,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,且賣房子的人都知道買方一 定會殺價,所以通常都會預留殺賈空間。 二、付訂金:若你決定買下房子,必須先付訂金。所謂訂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,交付賣方的金錢,具有契約上的效力。賣方收下訂金後,若買方反悔,則賣方有權沒收訂金, 反之若賣方反悔,則必須加倍退還。 三、簽約:下訂金之後1星期左右,你必須準備:
四、用印:(簽約後7-10天)你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,做為買房子契約中所用印鑑的法律效力。 並持:
五、完稅 (簽約後30日內)你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,向當地的稅捐稽徵處繳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,包括:
在繳交房屋稅費時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稅、地價稅,確定付清所有稅費才能辦理過戶,並付第三次款。 六、過戶 (簽約後30日內)你必須持:
七、付尾款 ( 過後10至15天內 )將剩餘的屋款全數付清,通常是向銀行貸款來支付最後的尾款,也可由銀行直接將貸款撥入賣方的帳戶,並完成過戶、交屋手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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